河源高新區出臺支持企業股份制改造實施意見
完成股改可獲20萬獎勵
○本報訊 記者 鄧燕琴 通訊員 何寶妮 近日,《河源市高新區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造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印發,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園區企業,給予扶持獎勵。
據悉,河源高新區經營效益較好的規模以上企業共有90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僅3家,股改率比較低。河源高新區出臺《意見》,旨在推動區內規模以上、業績優良、成長性好的企業加快改制以及上市步伐,推動企業轉型發展,增強園區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
《意見》指出,河源高新區將按照“成熟一批、股改一批”的思路,力爭股改企業數量有較大突破,力爭2020年推動高新區新增股改企業30家以上。
為鼓勵高新區內企業進行股改、降低企業股改成本,河源高新區對在規定時間進行股改的區內企業給予以下獎勵:一是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進行工商登記后,即可申報高新區管委會的政策獎勵,由區財政給予獎勵20萬元。二是對于開展股份制改造的企業,實行5年財政扶持政策。在企業開展股改5年內,以該企業開展股改前3年企業實際市、區財政貢獻量的平均數為基數,對經區稅務部門認定超出基數部分的市、區財政貢獻量由區財政局給予全額獎勵;企業發生股權轉讓產生的市、區財政貢獻部分,區財政局予以全額獎勵。
《意見》適用于河源高新區范圍內進行股份制改造的企業,不包含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等金融、類金融行業企業以及房地產行業企業,自8月9日起生效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股份制改造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等法律規定,以整體變更的方式,改變企業原有的資本結構、組織形式、經營管理模式或體制,將公司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相應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總額,改制成股份公司。股份制改造是企業通往資本市場的第一步,可以解決企業歷史沿革、合規運作、財務獨立性等方面的問題,為后續申請上市減少障礙。進行股份制改造是企業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法人實體的必經之路,是企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對企業的持續發展和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