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無責,也需要賠償?
2024-08-21 09:50:55
來源:河源日報
不幸發生交通事故,認定無責的一方,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交強險無責賠付,需要注意什么適用條件?為此,廣東達倫(河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彥紅進行了相關普法。
記者:交強險責任限額存在哪些情形?
李彥紅:《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由此可知,交強險責任限額類型明確分為兩類,即有責限額和無責限額。
記者:無責限額下的各項賠償上限是多少?
李彥紅:《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第一款第四項明確規定:“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記者:交強險無責賠付,需要注意什么適用條件?
李彥紅: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明確因果關系是交強險無責賠付適用的前提條件。首先,我們需要明白,交強險系政策險、公益險,其無責賠付范圍應從保險的性質、交強險的功能、社會價值導向等方面綜合考慮,追求最優社會效果。其次,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責任的規則原則為無過錯責任原則,但是并不意味無責方在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內承擔責任是無條件的,機動車無責方不應無條件地承擔無責免賠責任。最后,因果關系是交強險無責賠付適用的前提條件,交強險無責賠付應以侵權人的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為前提。
(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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